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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20-11-11作者:lpjcy新闻来源: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字号:||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内容摘要: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党中央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出发,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又一重要举措。如何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已然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真正做到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社会管理创新


一、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党中央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的社会和谐稳定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整个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载体。①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监督的延伸和发展,也是检察机关在网络信息时代提高自身执法办案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公共关系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责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应负的职责

国家是一个由其内部机构有序组合、良性运行而又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平行机关,各自担当着不同职责,社会管理本源于政府职能,检察机关源于宪法的授权体现法律监督地位。我国宪法对检察机关的定位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就是通过专门的法律监督,促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从而使得社会在稳定有序的状态中,获得不断发展。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执法办案为依托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②离开执法办案,检察职能便成了空中楼阁,社会管理创新更无异于纸上谈兵。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或者影响社会管理机制实施、推行的行为,以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引导与规范社会朝着正常、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 突出执法办案重点方向。要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解决引发矛盾纠纷源头性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稳定和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侵犯民生利益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关注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黑恶势力等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按照中央“三个严肃查办”、“六个领域专项治理”的重要部署,大力查办和预防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生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司法等问题突出领域的职务犯罪,更加重视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防止和纠正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权力的滥用或失职,促进其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和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效果。

() 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要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大案与小案的关系,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办理案件与接受监督的关系。着力改变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要求的执法方式、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在执法观念上,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能力上,要在提高发现违法犯罪、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政策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在执法作风上,要加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的教育,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诉求,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途径

()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作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消化解决检察环节的信访积案。结合执法办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举措。高度重视敏感案件的办理及“三个效果”的统一,防止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切实把排查化解矛盾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真正践行执法为民。

() 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盗窃和“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加强检察门户网点建设,进一步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处置、反馈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和研判,及时上报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使舆情信息真正发挥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引领网络主流舆论、敏感案件的风向指南、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等作用。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情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涉检负面报道,认真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服务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要在立足法律监督和依托执法办案的基础上,拓展服务保障职能,把握创新工作的切入点。要重视结合办案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开展深层次研究,产生社会建设和管理针对性强、质量高的理论成果和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并着力转化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际效果。要注重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议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完善制度,促进其堵塞漏洞、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要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参加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的大排查、大整治及社区矫正工作。加大对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管理力度,积极协调劳动、民政、教育等部门,在劳动技术、最低生活保障、文化教育等方面对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帮助,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同时要与共青团、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密切配合,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工作。

()坚持群众路线,在深化司法调研机制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社会管理角度看,情报信息与信息沟通是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的生命线。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措施,就是要建立检察信息的评估分析制度,加强涉检案件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完善检察信息预警社会问题的工作机制,做到预料在前,应对在前,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在检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充分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注重对社情民意的收集、研判,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事人的诉求,不断提高调解能力、沟通能力、释明能力,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做到因事制宜、因案制宜,使办案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接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 进一步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的内部管理机制。一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检察官录用机制,优化检察官选拔机制,真正把优秀人才充实到检察队伍和领导岗位上,人尽其用、人尽其才;加强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案件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管理规范化评价标准体系,细化工作流程,统一执法规范,大力推进信息化办案,强化动态管理和定期监督;健全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的保障机制,落实疑案研究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案件年度评查制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在完善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监督制约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专项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筑牢干警执法的思想政治根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强有力的干部监督体系,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市院的部署,坚持把统筹兼顾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方法,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强化自身监督能力、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能力,以党建带队建,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立足检察职能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围绕公正廉洁提升内部监督制约能力,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长效练兵机制,促使人才快速成长,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

麦杨俐,工作于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注释:

①卫东,《浅谈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和作用》,河南信阳市固始县检察院, 2010-04-21

②何海珊,《小议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定位》,《法学教育》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