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工作
12月24日上午,连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志越向大会作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汇报,经会议审议表决,获得高票通过。
会议现场
2017年7月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两法”修改的有利契机,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勇于担当作为,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两年来,我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立案2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经审查,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均被采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办案,复绿林地面积23.78亩,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缴、挽回国有财产132.5万元,有关个人承担矿产资源损失524.39万元,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整治食品经营商铺530家次,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志越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组织保障到位,工作机制完善,宣传教育扎实,报告客观真实,且为了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三点审议意见:一是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通过检察服务热线、群众来信来访及新闻报道中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重点关注可能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执法行为,从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发现线索,最大限度地获取案源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搭建与县环保、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平台,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和共商机制,逐步形成检察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打造有效监督、全面履职、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不断提高民行检察干警发现线索、调查核实、出席庭审的能力,培养一支业务精良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