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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时间:2024-03-01作者:lpjcy新闻来源:【字号:||

2024年3月3日是第十一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今年的世界主题是“连接人类与地球:探索野生动植物保护中的数字创新”。近年来,连平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扣公益保护核心,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到打击有“力”、治理有“度”、监督有“效”,撑起野生动植物“保护伞”。

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3月1日,连平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起诉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始,张某某等三人在连平县某地通过“原地浸矿法”非法开采稀土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四百余万元、植被和土壤破坏、山土受损,林草畜积、水土涵养、生物资源减少及其栖息地破坏,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产生负面影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践行“恶意破坏环境当受重罚”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在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诉请张某某等三人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同时,再额外承担一倍的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用于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图为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连平县检察院在现场开展“以检察之力护绿水青山”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为群众介绍常见的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教育引导群众遵法守法,提高生态环境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激发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图为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下一步,连平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践行“恶意破坏环境当受重罚”的理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与惩罚性赔偿责任追究力度,努力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