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11日上午,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心理疏导活动,首次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县妇联党组成员邱慧媚,河源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家庭教育讲师何彩群,心理咨询师杨燕玲,案件承办检察官,案件承办民警等出席了活动。
据悉,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时,发现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存在监护缺位、监护教育不当、疏于管教、亲子沟通不顺畅等问题,这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为督促、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正自己的错误,防止再次犯罪,县检察院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组织开展此次亲职教育+心理疏导活动。
(图为我院办案检察官宣读《督促监护令》)
活动中,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宣读了《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营造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何彩群老师、邱慧媚同志和案件承办民警对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详细阐述家庭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介绍未成年人易触犯的几类犯罪类型,并结合课堂互动小游戏打开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心结,为涉案未成年人与监护人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家庭教育指导课,教育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改正错误、走上正轨、预防再犯。同时,杨燕玲老师和案件承办检察官为案件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从犯罪侵害的阴霾中走出来,引导其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迎接未来。
(图为连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进行亲职教育)
(图为杨燕玲老师与办案检察官为案件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图为家庭教育讲师何彩群为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授课)
“你还爱妈妈吗?”“爱。”活动在一句温暖的问话中落下帷幕。此次活动是县检察院首次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是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体现,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县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温情执法司法为抓手,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履职模式,促进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结合,让缺位的家庭监护回到正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