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连平县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按照《中共河源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将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等方面情况,主要受理反映连平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市委第四巡察组在连平县检察院开展工作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1990277230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hyswxcz04@163.com;
邮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东路668号市委巡察办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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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