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拟设立我县听证员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听证员是什么
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意见的活动。人民听证员正是受邀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热心人士。
二、检察听证人员选聘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检察听证人员职责
(一)连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听证会,针对听证案件中有争议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通过听证公正判断,发表意见;
(二)参加听证员办公室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三)听证员依法享有参加听证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认真履行听证义务,严格保守秘密,秉公判断,不得徇私枉法。
四、履职保障
本院根据相关规定,为协助办案的听证员提供必要的保障,按照人民检察院财物管理制度落实听证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
五、选聘方式
(一)单位推荐。各县直、乡镇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本单位文化素养较高,法律认识较强的个人可以积极予以推荐。
(二)个人自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可以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资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连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lpjcy6478@163.com),截止时间:2022年4月5日。
六、注意事项
1.经筛选后,对符合条件报名的人民听证员,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与其取得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联系人及电话:肖嘉媛 0762—4326558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1日
连平县检察机关人民听证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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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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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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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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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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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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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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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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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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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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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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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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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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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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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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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兼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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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和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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